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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偷盗水有奖励了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7-26  阅读次数:

    近日,市自来水公司正式制定下发了《关于市民举报盗水行为的奖励办法》,明确了对于举报偷盗水的行为,经查证核实后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为鼓励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和盗窃、破坏公共供水设施等不法行为,规范公共用水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号)、河南省七部委《关于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及盗窃破坏公共供水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定》(豫建[2012]91号)和《三门峡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门峡市自来水公司制定下发了《关于市民举报盗水行为的奖励办法》。

    一、举报奖励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办法面向全体社会公众,举报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行为且情况属实者。

    二、哪些行为属于盗用城市公共供水?

1、未经供水企业同意,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采取打孔、接管等手段盗水的;

2、非火警、消防演习动用公共消火栓取水的;

3、擅自将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管网或二次供水设施与公共供水管道连接、取水的;

4、用户不经供水企业注册水表,擅自接用公共供水管道取水的;

5、擅自拆除、迁移水表或开启、伪造注册水表的封印取水的;

6、破坏或采取技术手段使注册水表停滞、失灵、逆行,少计量或不计量取水的;

7、未经供水企业同意,擅自向第三方转供水的;

8、盗窃、损坏、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设备的;

9、供水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协助用户违法、违章用水的;

10、采用其它方法盗用公共供水和违章用水的。

    三、可以通过哪些方式举报?

1、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通过举报电话、电子邮件、影像资料、信函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

2、举报盗水的,需详细提供盗水者名称、盗水地点、盗水方式、盗水规律等情况;

3、举报违章用水的,需提供违章用户的名称、详细地址及违章行为等情况。

    四、举报偷盗水的奖励标准?

1、举报违法、违章行为事实详细、准确,并参与现场查处的,按该违法、违章行为追缴水费或挽回经济损失金额的20%给予奖励;

2、举报违法、违章行为仅能提供查处线索,不直接参与查处的,按该违法、违章行为追缴水费或挽回经济损失金额的10%给予奖励;

3、举报的违法、违章事件按有效追缴水费或挽回经济损失比例奖励金额低于100元的,按照100元奖励

    五、举报的实施形式有哪些?

1、举报人凭有效举报证据,向三门峡市自来水公司稽查科,自愿提出申请领取举报奖金;

2、举报人应当向三门峡市自来水公司稽查科提供举报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账户,举报奖金将存入其银行账户;

3、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后1个月内申请领取奖金,逾期不申请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4、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违章行为的,只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

5、同一违法、违章行为,举报人只能享受一次奖励;

6、举报事项有交叉的,按一项违法、违章事件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7、每起违法、违章行为,最高奖励不超过1万元。

    六、举报的联系方式有哪些?

1、举报电话:2892110、18939899960

2、24小时值班电话:2891100

3、网络举报方式:smxzlsjck@163.com

4、邮编:472000

5、举报地址:黄河路与新甘棠路交叉口西南角,三门峡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稽查科。

    七、举报的其它规定有什么?

 1、严格实行举报保密制度,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泄漏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2、举报人如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举报人承担。

 3、本规定自2019年7月8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4、本规定如与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5、本规定由三门峡市自来水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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